第1题
A.丙任执行事务舍伙人
B.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rdquo
C.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第2题
要求:
第3题
要求:请根据上述材料及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相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是否成立?
(2)合伙企业对银行的这笔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第4题
第5题
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分别分析并说明理由。
第6题
第7题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丁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和现金10万元出资。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第8题
问:(1)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成立?
(2)我国公司法规定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多少?出资方式可以是什么?
(3)甲、乙的出资是否合法有效?
(4)丙的出资是否合法有效?
(5)丁的出资是否合法有效?
第9题
【案例1】(本小题10分)
2007年6月,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部分内容如下:①甲的出资为现金1万元;②乙的出资为现金5万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③丙的出资为作价8万元的房屋一栋,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且丙保留对该房屋的处分权;④丁以劳务作价5万元出资;⑤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1年时再协商确定。
2007年9月,合伙企业成立。2007年12月,因丙外出采购无法联系,乙经甲、丁同意,以自己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其弟弟的公司提供质押担保。2008年2月,甲违反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越权代表合伙企业与某纺织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供销合同,但纺织公司并不知道甲的越权行为。2008年4月,乙私自将拥有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丙,乙将此事通知甲和丁后,甲不同意。2008年5月,合伙企业为某关系户提供一般保证,结果债权人在债务人逾期未付款时,直接要求合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合伙企业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逐项分析该合伙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乙的出质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合伙企业与纺织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4)乙将拥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给丙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合伙企业拒绝债权人的要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第10题
第11题
A.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B.甲以其出资金额的两倍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C.丙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