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2023年春《商法》(本科)形考任务2试题及答案由学赛网整理,供大家参考。
A.证券是记载并代表特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
B.证券能够代表特定民事权利,可以脱离民事权利而独立存在
C.证券法上的证券范围,往往随不同的国家地区、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实践需求、不同的立法理念等,表现出极大的差异
D.“证券”构成证券法理论体系、法律制度的概念基础
A.劝导、认购与分配
B.劝导、分配、接受和交付
C.募集、制作与交付
D.募集、制作、接受和交付
A.证券上市是连接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的独立中间环节
B.证券交易是证券上市的前提,证券上市是证券交易的后果
C.证券上市意味着证券可以借助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卖的资格,反映了发行人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法律关系;证券交易则指买进或者卖出证券的实际过程,反映着证券投资者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
D.证券发行旨在保证发行人实现募集资金目的,证券上市则旨在增强发行人证券的流通性
A.证券行政责任
B.证券民事责任
C.证券刑事责任
D.证券欺诈责任
A.合伙企业破产清算的,可以参照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B.我国正在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市场主体的破产制度
C.各国破产立法,多采一般破产主义,对破产法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定
D.在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
A.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B.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
C.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D.资金不足且无人员负责管理财产
A.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管理人应由债权人会议直接选出,然后由法院予以确认,如果债务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予认可
B.破产管理人依照法律规定执行职务,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C.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依法成立的,在法院指挥与监督之下全面负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估价、分配以及破产方案的拟定和执行等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
D.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直接予以更换
A.破产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
B.破产管理人未依照法律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破产管理人未依照法律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D.破产管理人依法负责破产事务,不仅须投入相当大的精力,且须承担相当程度的法律风险,仅承担有限责任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B.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C.破产撤销权、行为无效、破产追回权是不同的制度,存在本质差异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A.数额超过担保标的物价值而不能受清偿部分的债权
B.破产宣告前市环保局对企业的排污费
C.破产申请受理时享有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D.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权的债权
A.别除权不依破产清算程序受偿,但亦须受到破产程序的一定限制
B.别除权的对象一般限于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
C.我国《企业破产法》确立了别除权的概念和完整的制度体系
D.别除权是民法担保权在破产法上的特殊表现形式
A.乙工厂主张抵销49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万科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万科公司曾退回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9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B.甲工厂主张抵销23万元:万科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23万元给万科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记载不当被银行退回。
C.丁公司主张抵销142万元:我公司欠万科公司工程款256万元;在万科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万科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
D.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万科公司工程款187万元;在万科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万科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到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A.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
B.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D.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A.(1)普通与特殊破产债权;(2)破产人依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费用、保险、补偿金等;(3)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B.(1)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2)破产人依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费用、保险、补偿金等;(3)一般破产债权
C.(1)破产人依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费用、保险、补偿金等;(2)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D.(1)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2)破产人依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费用、保险、补偿金等;(3)特殊破产债权
A.公平原则
B.公开原则
C.公正原则
D.效率与安全原则
A.中国证监会
B.证券业协会
C.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D.证券交易场所
A.诉讼
B.先行赔付
C.调解
D.上访
A.法院介身其中并发挥重要的指挥与监督作用
B.破产程序具有优先适用效力
C.必须基于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国家的特定背景
D.破产程序以债务人发生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为前提
A.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B.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C.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D.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A.重整手段多样
B.适用条件特殊
C.法律效力滞后
D.参与主体广泛
A.宣告破产原因消除
B.债权人同意
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
D.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
A.李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在本题中,李某买入、卖出股票的时间间隔未超过6个月。
B.李某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中,李某并未离职。
C.李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在本题中,李某转让股份的行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时间未满3年。
D.李某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3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3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在本题中,李某买入、卖出股票的时间间隔已超过3个月。
A.C公司已申请破产,A公司没有到位的100万因未到期不需要再缴纳。A公司也不需要主张对C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与其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相抵销。
B.C公司已申请破产,A公司没有到位的100万因未到期不需要再缴纳。A公司可以选择主张对C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与其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相抵销。
C.A公司的注册资本投入不足,应当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A公司不得主张对C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与其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相抵销。
D.A公司的注册资本投入不足,应当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A公司可以主张对C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与其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相抵销。